九游娱乐下载:修武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殡葬领域明显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02 18:45:42 来源: 九游娱乐下载
修武县民政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淬炼政治忠诚、检验政治能力、压实政治责任的核心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锚定反馈问题不松劲、狠抓整改落实求实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始终把巡察整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包抓、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责任体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责任部门细化落实举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的责任传导闭环,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落虚。
聚焦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全方面开展“地毯式”梳理排查,逐一拆解细化形成具体整改事项,精准制定“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维清单。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核心目标、责任主体、推进举措和完成节点,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定期对账销号、动态跟踪问效,确保每个问题都有明确抓手、每个环节都有刚性约束,实现整改工作底数清、方向明、推进实。
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深层次地融合,在集中整改明显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一方面,通过定期专项督查、“回头看”复盘检视、随机抽查核验等方式,常态化跟踪整改成效,坚决防范问题反弹回潮;另一方面,针对性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修订《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共享联合工作机制》、《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火化用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刚性固化整改成果,全方面提升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修武县民政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全方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7项问题所细化的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反馈问题:【问题1】县民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1.组织深入学习。民政局党组及殡葬领域全体干部职员定期开展习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做到学懂弄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完善学习制度。将学习习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3.深化研讨交流。结合移风易俗、公墓建设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研讨交流,形成学习研讨记录。
【问题2】贯彻执行《焦作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不到位,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措施不力,未出台节地生态奖补政策,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占比不足10%。
整改情况:1.已制定奖补政策。贯彻执行《焦作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县民政局已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修武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明确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的奖励标准及申请流程。2.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增强群众认同感,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
【问题3】推进殡葬改革不到位,殡葬服务机构管办未分离,殡葬事务中心与殡仪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整改情况:1.深化政策落实。民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三定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政策。2.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殡葬事务中心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政策落实、行业监督管理和执法协调;殡仪馆作为独立事业单位,承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具体服务事项,实现管办分离。3.修武县民政局已于9月10日出台《关于刘志鹏等七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党组研究,李二平同志不再担任殡仪馆馆长,同时任刘志鹏同志为殡葬事务中心主任,现已实现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
整改情况:1.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增强群众认同感,引导群众合规安葬。2.成立执法专班。民政局成立殡葬管理执法专班,对城关镇、周庄镇出现的两起违规土葬问题进行查处,遏制了土葬问题发生。3.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对违规土葬行为及时阻止,并依法处置。
整改情况:1.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选址位于修武县西村乡磨石坡村,在原有乡、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基础上做改造,项目占地49.71亩,目前发改委已对可研报告进行批复,县人民政府已对《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的请示》进行批复,目前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开展建设。
2.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公墓建设的最新要求,未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城关镇、云台山镇、七贤镇结合实际,按照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布局,选择合理的地块,开展建设工作。
3.加大财政投入。在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民政局协同发改委、财政局向上级部门申请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
【问题6】乡镇公益性公墓面积不达标。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均不达标,周庄镇实际占地19.37亩,五里源乡实际占地0.6亩,西村乡实际占地0.32亩,王屯乡实际占地0.22亩,郇封镇实际占地0.198亩,远远低于“乡镇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的标准。
整改情况: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公墓建设的最新要求,对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做重新核查,按照自然资源局公墓建设空间规划要求,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乡镇村庄分布、人口数量、乡风民俗等真实的情况,开展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问题7】乡镇公益性公墓落葬使用率低。受农村家族墓地和传统思想影响,乡镇公益性公墓落葬使用率普遍很低,如:西村乡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72个,王屯乡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20个,郇封镇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10个,落葬使用率均为零;五里源乡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30个、已落葬4个、落葬使用率13.33%。
整改情况:1.深化宣传引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活动,宣传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引导群众向公益性公墓落葬。2.由民政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发挥村两委、红白理事会作用,到群众中宣传,增强群众接受度。3.制定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问题8】主体责任缺失。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至今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未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研判。
整改情况:1.县民政局已召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2.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殡葬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修武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纪要》。3.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研判,组织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对照岗位工作职责,重点围绕殡葬服务收费、公墓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并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
【问题9】“一岗双责”棚架。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抓早抓小意识缺乏,2019年以来未对分管领域进行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1.召开专题部署会。由局党组书记牵头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一岗双责”专题部署会,明确谈心谈话要求及重点内容。2.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重点围绕殡葬服务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廉政风险点,形成《谈心谈话记录》并报局党组备案。3.建立常态化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明确廉政谈心谈话频次,重要政策实施等关键节点随时追加谈话,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复盘”。
【问题10】以案促改未开展。县民政局党组未针对殡葬领域发生的4名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没有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
整改情况:1.召开全县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18起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殡葬领域腐败警示录》专题片。2.组织廉政承诺活动。2025年7月25日前,全体干部职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局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并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
【问题11】修武县殡仪馆位于县丰收路北侧(郇封镇万箱铺村),占地面积37亩,用地现状为特殊用地。1999年开工建设,与郇封镇万箱铺村(葛庄老纸厂)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20年,之后又续签5年,合同期限到2025年,每年租金3.7万元。截止目前,殡仪馆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
整改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已对殡仪馆用地情况完成测图,针对前期没有办理土地手续进行行政处罚,之后,民政局将按照自然资源局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使殡仪馆用地合规合法。
【问题12】违规收取遗体袋费。根据《关于明确六县市殡仪收费标准的通知》(焦价费字〔2003〕212号),2019年以来,县殡葬事务中心共有456名惠民殡葬政策外死亡人员火化,使用遗体火化袋456个,每个火化袋收费50元,共计违规收取费用22800元。
整改情况:1.成立费用清退工作小组。经县纪委核查,实际使用遗体火化袋数量为593个,每个火化袋多收费20元,共计11860元。2.多渠道退款。对能追溯到的丧属,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转账等方式多渠道退款;无法追溯的,将多收费用上缴县财政专户;现已退费完成。3.严格执行收费文件。按照《关于规范修武县殡葬事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内容,杜绝违规收费现象。
【问题13】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滞后。2025年2月26日,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修武县殡葬事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修发改价管〔2025〕1号),而县殡葬事务中心仍执行旧的收费标准,多收取丧属相关联的费用。如:2025年3月13日,县殡葬事务中心收取非辖区丧属杨秋才火化费、捡灰费、接尸费、抬尸费、遗体袋费、休息室费、停车费、卫生费,共计680元;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应收取遗体接运费270元、火化费350元,共计620元,多收取丧属60元费用。据统计,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以来,县殡葬事务中心多收取本辖区26名丧属费用1560元。
整改情况:1.成立费用清退工作小组。经县纪委核查,多收取费用丧属人数为17人,每人60元,共计1020元。2.多渠道退款。对能追溯到的丧属,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转账等方式多渠道退款;无法追溯的,将多收费用上缴县财政专户;现已退费完成。3.严格执行收费文件。按照《关于规范修武县殡葬事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内容,杜绝违规收费现象。
【问题14】未按规定收取停车费。县殡葬事务中心收取丧属停车费时,无论车辆多少和大小,一律按18元标准做收费,未按照小型车2元、大中型车3元的标准做收费。
整改情况:1.成立费用清退工作小组。民政局责令殡葬事务中心核实违规收费金额,梳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涉及多收费的丧属费用。2.多渠道退款。对能追溯到的丧属,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转账等方式多渠道退款;无法追溯的,将多收费用上缴县财政专户;现已退费完成。3.严格执行收费文件。按照《关于规范修武县殡葬事务中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内容,杜绝违规收费现象。
【问题15】修武县殡仪馆建成至今已有25年(2000年建成),休息室、追悼大厅、祭奠区等基础设施简陋陈旧,公共卫生间仍为旱厕,配套服务场所缺失,服务项目单一,已经不能够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1台普通火化炉购置于2000年,设备老化严重,经历多次大修(每次维修费用10万元左右),近两年平均用油量在25-29升/具。
整改情况:1.制定改造方案。针对基础设施和设备老化问题,民政局要求殡葬事务中心根据馆内老化情况,制定整改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财政局审核审批。2.压实主体责任。由县民政局牵头,协调财政局启动殡仪馆基础设施升级工程,殡葬事务中心落实对老旧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3.编制改造规划,强化节能要求。针对配套服务场所缺失、火化用油较高的情况,一是拓展多元化殡葬服务项目,增设配套服务场所并纳入改造规划;二是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推进新型节能火化炉采购项目。
【问题16】我县共有经营性公墓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其中经营性公墓龙山陵园虽有民政部门的审批手续,但至今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王屯乡、周庄镇、郇封镇、五里源乡、西村乡等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至今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西村乡西村翠柏陵园、磨石坡村卧龙陵园等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至今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
整改情况:1.经营性公墓用地方面。我县已有经营性公墓1个(龙山陵园),自然资源部门已对公墓用地情况做测图,针对前期没有办理土地手续进行行政处罚,后续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办理用地手续,使其用地合规合法。2.公益性公墓用地方面。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公墓建设的最新要求,对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做重新核查,按照自然资源局公墓建设空间规划要求,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乡镇村庄分布、人口数量、乡风民俗等真实的情况,开展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问题17】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按照《焦作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墓占地面积不允许超出1平方米”。截止目前,龙山陵园共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123个、宗族墓地2个,现有最大墓穴22平方米。
整改情况:1.根据龙山陵园有限公司因累计建设和销售超标准面积(1平方米)墓穴的违法事实,修武县民政局对龙山陵园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对前期建设的108个超标准墓穴进行行政处罚。2.对后续又建设的15个超标准墓穴认定核实,按照法律法规已对再次新建的超标准墓穴进行二次处罚。3.加强监管。民政局成立龙山陵园筹备组,对龙山陵园开展日常巡查、业务监督等管理措施。
整改情况:1.开展资金清查。由县人社局牵头,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局、西村乡政府、自然资源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等)成立工作组,负责陈志昌、王战科等4人多领资金追缴及同类问题排查。2.追缴资金。社保中心和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回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多领取基本养老金。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资金追缴,现已追缴完成。3.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人社局、公安局、殡仪馆、医保局“四方数据互通机制”,定期比对死亡人员信息,实现退休待遇“应停尽停”。4.加强业务培训。人社局社保中心和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增强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能力。
【问题20】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修武分组反馈问题线索:县西村乡大东村村委为本村方庄煤矿退休职工张继生先后开具两份死亡证明,死亡时间相差一年。经巡察组调查,2023年7月4日,西村乡大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贵利和支部委员刘东来在没有核实死亡时间的情况下,违规为本村方庄煤矿退休职工张继生开具死亡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的死亡证明,而张继生实际死亡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死亡证明时间与实际死亡时间相差一年,导致其家属凭借死亡证明多领取退休工资36000余元。
整改情况:1.排查核实。人社局对张随根多领取其父亲的养老金问题进行排查核实。2.资金追缴。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回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多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已追缴完成。3.启动问责程序。西村乡纪委对大东村村干部违规开具死亡证明问题进行问责处理,2025年5月,西村乡纪委对大东村支部书记和一名支委委员开展提醒谈话。4.加强监管力度。人社局对申领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死亡证明、拨付资金加强监管认真核实。
【问题21】违规制造销售棺材的门店6家,分别是郇封镇小纸坊村殡葬用品店(无证经营)、十里铺村曹家殡葬用品店、葛庄六六纸业制品店,五里源乡西水寨村付师傅木材加工厂、老薛殡葬超市,七贤镇方庄东边殡葬经营部。
整改情况:1.联合执法查处。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制造销售棺材的6家门店进行查处。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政局牵头,对殡葬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规范经营秩序。市场监管局责令无证经营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问题22】违规出租无证牌殡葬用车的3家,分别是郇封镇小纸坊村殡葬用品店,五里源乡西水寨村付师傅木材加工厂、东板桥村付二殡葬铺。
整改情况:1.联合执法查处。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出租无证牌殡葬用车的3家门店进行查处。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政局牵头,对殡葬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规范经营秩序。加强殡葬管理法律和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殡葬市场氛围。
【问题23】违规销售大型纸扎实物的5家,分别是郇封镇小纸坊村殡葬用品店、十里铺村义和丧葬用品店,七贤镇方庄小环百货店、东边殡葬经营部,城关镇东门村范朋军丧葬用品店。
整改情况:1.联合执法查处。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销售大型纸扎实物的5家门店进行查处。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政局牵头,对殡葬市场存在的明显问题,与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规范经营秩序。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殡葬市场氛围。
【问题24】违规销售仿线家,分别是城关镇东门村范朋军丧葬用品店,五里源乡五里源村小杆销售店,七贤镇方庄译元百货行、花开富贵婚庆店、集市流动摊贩,王屯乡集市流动摊贩。整改情况:
1.联合执法查处。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销售仿线家门店进行查处。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政局牵头,对殡葬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规范经营秩序。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殡葬市场氛围。【
25】没有明码标价的2家。分别是城关镇东门村范朋军丧葬用品店、东大街玉创纸货新工艺铺。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郇封镇小纸坊村殡葬用品店(经营者秦天喜),无证经营长达3年之久,违规出租无证牌殡葬用车和大型灵棚,违规制造销售棺材和大型纸扎实物。整改
1.规范经营秩序。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没有明码标价的2家门店按照规定明码标价,规范经营。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政局牵头,对殡葬市场存在的明显问题,与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殡葬管理法律和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殡葬市场氛围。(十三)
26】执法力量薄弱。县民政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有7人,实际仅有2人从事殡葬管理工作,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整改情况:
组织执法培训。民政局组织所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及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和业务水平。2.优化执法人员配置。民政局调整人员分工,充实殡葬执法一线.成立执法专班。民政局成立殡葬管理执法专班,强化专业力量。【问题
】查处案件较少。2019年以来,县民政局仅查处殡葬领域案件6起,其中仅有1起案件为墓穴占地面积超标被行政处罚,且至今未执行到位,其余案件均为制止违法土葬行为。整改情况:1.
2.组织执法培训。民政局组织所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及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和业务水平。3.开展全域排查整治。民政局对经营性公墓(龙山陵园)、公益性公墓、丧葬用品店等殡葬服务机构,组织执法专班开展全域排查整治。重点查处超标准墓穴、非法销售冥币、违规运尸、乱埋乱葬等行为。4.多渠道收集线索。通过张贴问题线索举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以及联席会议机制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查处。【问题
】跨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有短板。2019年以来,县殡葬领域相关职能部门仅开展2次联合执法,跨部门综合监管缺乏协同联动,监管数据缺乏及时共享,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如:在查处磨石坡村卧龙陵园时,由于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未及时共享,相关责任主体认定不清楚,导致对该公墓土地违规使用的认定出现偏差。整改情况: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政局牵头建立殡葬领域明显问题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对殡葬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2.开展全域排查整治。民政局对经营性公墓(龙山陵园)、公益性公墓、丧葬用品店等殡葬服务机构,组织执法专班开展全域排查整治。重点查处超标准墓穴、非法销售冥币、违规运尸、乱埋乱葬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补齐综合监管短板。3.建信息立共享机制。民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监管数据适时通报,共享信息。(十四)工程项目询价不严谨、不规范
】2022年,县民政局在殡仪馆4个工程项目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仅关注施工方的总报价,虽然报价最低的施工方中标,但是没有详细核对工程量,导致同一工程项目工程量不同、工程项目造价没有可比性。如:2023年2月3日凭证显示,列支2022年10月修路款97894元,在工程项目询价中,三家施工方报价的路面长度、宽度、厚度不一致。2022年8月19日凭证显示,列支2022年4月水网改造工程款61500元,在工程项目询价中,三家施工方报价的水井深度、电缆长度、厨房、卫生间、洗澡间、火化车间水改长度不一致。2022年8月18日凭证显示,列支2022年5月厨卫整修工程款51500元,在工程项目询价中,三家施工方报价的厨房、餐厅、走廊地板砖平方数不一致。2022年10月15日凭证显示,列支2022年7月办公楼、宿舍内墙乳胶漆工程款72500元,在工程项目询价中,三家施工方报价的涂漆平方数不一致。且以上工程项目施工方均未提供相关资质,工程质量无法保障。整改情况:
1.强化人员培训与管理。组织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及询价小组成员,开展工程项目询价业务培训。2.严格资质审查与质量把控。在后续工程项目询价中,要求所有施工方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对资质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方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对于未提供资质或资质不全的施工方,一律不得参与投标。3.建立责任监督机制。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询价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2.完善内部控制。殡仪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处置等流程,确保所有固定资产都能及时、准确地计入会计账簿。3.加强人员培训。殡仪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情况:1.
2.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十六)非法太平间违规违法经营长期存在
】2012年7月,县城区北门村居民杨新年利用方庄镇卫生院机构代码在郑州购买一辆急救车(未办理车辆手续),长期停放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门口,从事非法运尸经营活动。2014年以来,杨新年在县宁城路55号(县人民医院后面)开设太平间,长期从事非法存尸经营活动。经核查县人民医院财务凭证发现,县人民医院与杨新年共有3笔经济往来,分别是2020年4月9日支付杨新年3800元、2024年4月13日支付杨新年50000元、2025年1月24日支付杨新年14500元,共计68300元,以上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杨新年存放尸体费用,其中存放尸体时间最长的达3年之久。县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未对其进行查处打击。整改情况:1.
2.指导县人民医院及全县各医疗机构加强日常巡检,杜绝医疗机构内及门口周边非法运尸车,非法存尸经营现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民政、公安局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违规外包太平间,禁止以任何形式出租、承包或委托第三方设置太平间。3.卫健委与县殡仪馆签订遗体接运协议、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医疗机构及时将需转运遗体信息报告民政或公安部门,按规定做好遗体转运处置。4.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各医疗机构组织专题培训会学习《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卫生健康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政策百问》,确保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法律和法规和规章制度。(十七)医疗机构对引产胎儿处置不当
】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丢弃婴儿遗体的通报》(卫办医政发〔2010〕60号)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据调查,县人民医院在2018年11月将17具“大于16周或大于500克”引产胎儿违规交给非法太平间经营者杨新年处置,杨新年私自将引产胎儿埋于北门村北大沙河边;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至2021年违规将7具“大于16周或大于500克”引产胎儿作为医疗废物处置。2021年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8号)规定“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作为病理性废物进行处置”。据调查,县妇幼保健院违规将1具“胎龄大于16周且重量大于500克”的引产胎儿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县人民医院将3具引产胎儿存放在产房冰柜长达10个月之久未处置。整改情况:1.
2021年版)的通知》关于“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胎龄大于16周或重量大于500克引产胎儿纳入殡葬管理”等相关规定,做好引产胎儿登记、交接和规范处理。2.县人民医院将存放的3具死胎按规定处置,送至县殡仪馆火化处理。3.建立长效机制,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等具有产科资质的医疗机构与县殡仪馆建立死胎信息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将“胎龄大于16周或重量大于500克引产胎儿纳入殡葬管理”,依规定进行火化处理,现已签订死胎(死婴)处理委托协议。4.强化政策法规培训,对相关医护和工作人员组织专题学习。三、下步工作打算
“党组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直接办”的责任传导机制,构建问题统筹、过程督导、成效考评、成果转化的全链条责任落实体系,坚决杜绝责任悬空、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
“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的工作状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建立整改任务分类管理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核验、群众回访等方式,筑牢整改成果“防护墙”,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时间坚持的整改任务,制定阶段性推进计划,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紧盯关键节点、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制度,以常态化督导推动久久为功;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实现“查处一个问题、警示一批干部、规范一个领域”的整治效果。
“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各环节,针对巡察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精准出台、修订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深层次地融合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殡葬领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深化调查研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优化殡葬服务、规范行业管理、保障群众利益的具体举措,推动全县殡葬领域实现系统性重塑、根本性提升,切实让群众在殡葬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民生温度。
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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